广告设计师职业培训招生简章
为提高从业者职业技能素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原则组织进行的。
鉴定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国家规定的技术职业(工种)上岗、就业必须持有的证书,证书全国通用。
一、申报对象:
从事广告设计管理、创意与制作的专业人员及有志于从事广告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鉴定等级:
广告设计管理人员分为广告设计师四级、广告设计师三级、广告设计师二级。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告设计师(四级)职业资格鉴定: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书者;
(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备注:以中等职业层次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申报四级。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告设计师(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
(3)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需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
(5)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备注:以大专以上层次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申报三级。
四、考试科目:
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考试(考核)均采用机考方式实行百分制,两门均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五、证书颁发: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盖章颁发。或由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化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可网上统一查询。
六、培训课程设置:
公共课程:职业道德、广告学概论、设计概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专业课程:设计定位、设计创意、包装设计、网页设计、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平面广告设计。
七、报名提交资料:
申报表一式二份、工作证明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蓝底照片2寸共四张。
八、收费标准:1200元(含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四级180元;三级330元
九、就业方向:
商业策划师 、策划师助理 、平面设计师 、助理设计师 、广告设计制作员 、杂志美编 、网站美工 、企业广告专员、文员、卡漫美工。可以独立设计宣传页、宣传册、宣传画册、海报、招贴、包装、标志、书籍等,担当广告公司画图员、设计师、设计总监一职!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7号7楼
乘车路线:所有途经三牌楼公交站下车即可
报名电话:025-86605065
联系人:李老师、牛老师